在這裡,大家就故且將我歌手的身份擺開。應該說,請大家將我只是一個歌手的身份放低。對我來說,創作從不局限於一種媒介。音樂,文字,攝影,插畫,影像,通通都叫創作。我總覺得不要以創作人自居,老套又作狀,關於這些字眼上的美感,我是十分執著的。所以,我就不刻意說自己是,你們只需知道,這裡除了我的創作,就什麼都沒有。
二零一五年,我跟創作一見如故。正所謂人夾人,我想,若然當年的我,若不是毅然將人生中某些早已get used to到滑啞的部分摒棄,而走進顛簸的生命,坐上七上八落的emotional rollarcoaster,又何來閒情逸致尻噏?又何來今天的自己為著捍衛自己想做的而堅持?又何來你今天見證我尻噏?
二零一五年,我開始一個project,然後我花了三年時間,終於把這project的文字/插畫/影像部分完成,並推出成實物。我不是那種愛嬌柔做作的人,所以簽書會那天你見我好像沒有表現得很沸騰或感動,但畢竟花了三年時間去做一件事,到終於成事,內心怎會不翻滾?若然當時知道要完成一個完整project是這麼難,也許當天我也會喊出嚟。�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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